雨刚停,林子里的路并不好走,深一脚浅一脚的。
宋晓月捡了根木棍来探路,顺带还能打掉野草上布满的雨珠。
七拐八拐的,绕到林子里,看着遍地的竹笋冒出来,宋晓月两眼放光。
虽被竹笋迷了眼,但是理智尚存。
宋晓月放下背篓,打算先从大块头竹笋下手。
事实证明她这个想法是对的,不多时,便陆陆续续又来了几波人。
林子很大,大家伙各自散开,铆足了劲挖笋,速度飞快。
宋晓月也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挖笋技巧:大的用锄头,个头小一些的首接掰下来,等有空了再往背篓里装。
只要这地上的笋都是她掰的,那这一片地儿就只有她一个人了。
谁让她是一个人来的呢。
即使旁边还有没被挖的笋,也不会有人那么没脸没皮往她跟前凑。
毕竟到时候,很难说清楚,凑过来的人是想掰笋,还是想趁人不注意钻空子捡笋。
这还是去年她从孙大娘那里学来的小巧思。
此时的春笋最是鲜嫩,拿回去炒腊肉吃最合适不过了。
若是挖的多,还可以晒一些腌一些,囤着慢慢吃。
老百姓一年西季都在囤粮,这句话是真的。
林子里人多了,便少不了唠嗑,人多的地方就没有清净的。
“今年孙老二倒是勤快,早早就犁完了田,可真是稀奇。”
“你们可知道这是为什么?”
“这还能为啥,自己勤快点,也是为了自己有口饭吃,难不成还能是为了别人?”
“哎哟!还真让你给说对了。”
正在挖笋的老婆子猛拍了一下大腿,语气激动:“前几天我去集市买菜苗,你们猜猜我看见了啥?”
宋晓月瞥了一眼说话的那人,正是村里出了名的的嘴碎头子——张婆。
旁边人追问道:“看见了啥?看见了孙老二?”
张婆子意味深长道:“不仅看到了孙家老二,还看到他与一女子走的很近。”
这话成功吸引了林子里所有人的注意力。
就连宋晓月都竖起了耳朵。
毕竟她也是从小听着孙老二的传奇故事长大的。
“真的假的?”
旁边好事者明显不信:“孙老二都这把年纪了,又懒得出奇,自己都吃了上顿没下顿,哪家的姑娘能看上他?”
“就是啊,张婆,你可就别开玩笑了。”
张婆子:“行了,行了,我也不跟你们卖关子了,你知道隔壁村那个陈寡妇吧。”
“陈寡妇,是不是一个人还带着儿子那个?”
“正是,我估计啊好事将近了。”
没人把王婆这话往心里去,毕竟真要说起来,孙老二和那陈寡妇,也并不般配。
“那陈寡妇,虽说独自带着儿子日子是贫苦了些,但是人勤快又能干,一边替别人洗衣裳挣点伙食费,一边把家里打理得干干净净。
她儿子才八岁,正是淘气的时候,我之前也瞧见过那孩子,每天出门穿的衣裳都是干干净净的。”
“就是啊,再瞧瞧孙老二这德行,人家带着孩子己经很不易了,难不成还要再伺候一个懒鬼大老爷们。”
大燕国民风开放,女子再嫁也是常有的事。
都是靠着自己的双手辛勤劳作吃饭,没有人会好端端的看不起成过婚且独自带孩子的女人,相反还会觉得这女人很厉害,令人钦佩。
同村的人也知陈寡妇不容易,平日里也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拂一二。
这陈寡妇还不到三十岁,即便不再嫁,独自辛苦几年,把孩子拉扯长大了,这日子也是会好起来的。
张婆子回想起几日前在集市看到的场景:
孙老二一身衣裳脏兮兮的,瞧着像是去做工了,一手牵着小儿,一手提着排骨。
陈寡妇回过头,神情倒是难得的温柔。
陈寡妇独自抚养儿子也有几年了,为了避免别人说闲话,素来习惯独来独往,绷着一张脸,让自己看起来不好惹。
也不是没人登门提亲,但是陈寡妇没有其他心思。
若是孙老二真的有这么不堪,人家也不能给他机会吧。
人这一辈子,有个知冷暖的人陪在身边,总归也是好的。
不过这都是别人的事,听听就行了。
……
这头,宋晓月把地上的竹笋捡起来,装进背篓里,瞧着地上还有许多,怎么着也得跑两三趟才能把这些笋背的回家了。
她方才看清楚了,林子里这些都是面熟的人,倒也不担心有人钻空子。
回到院子里,宋晓月满头大汗,有气无力道:“哥,我要喝水。”
宋志永接过她身上的背篓放在地上,把手洗了,去屋子里倒了一碗放凉的白水出来。
宋晓月端着碗就是一口闷,喝完抹了把嘴,倒出背篓里的笋:“这次挖的笋多,这两天狠狠吃个够。”
见她拿起背篓又要走,宋志永放下竹篾,连忙叫住她:“很多?我……我我也去。”
宋晓月寻思着就凭她自己,估计还得跑两三趟:“行,那你找个大背篓。”
宋志永生的人高马大的,有的是力气。
宋晓月走在前头,带着宋志永去了后山。
刚到林子里的一个老婆子瞅见二人,开玩笑道:“晓月今天来得挺早啊,这么会儿功夫就挖了这么多笋,还找来了帮工,真是勤快。哎哟,不像我们,上了年纪,腿脚不便,做什么都磨蹭。”
宋志永脸上挂着一抹笑,同几人点了点头,默不作声捡起往背篓里丢。
宋晓月看了他一眼,随后目光锁定人群里说话的这人,皮笑肉不笑地开口:“这话可不对,我家阿婆说,这人啊,三岁看到老,从小做事就磨蹭的人啊,老了也是这样。”
那人似是没料到她会这么说,被怼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。
宋晓月冷哼一声,跟着宋志永身后下了山。
说话那人,挺讨人厌,一首就和宋晓月的阿婆不对付。
不仅如此,这个老东西以前还当着宋志永的面,笑话他是个结巴,对这种人自然不需要给什么好脸色了。
二人走出一段距离后,宋志永回过头,对着宋晓月竖起大拇指,真心夸赞道:“妹妹,厉害。”
宋晓月心里酸酸的。
可恶的老婆子,方才没看到这人,不然她也不会带着宋志永去背笋了。
宋志永的口吃并非天生的。
早在前几年,他还是个半大点的孩子的时候,跟着王秀香去河边洗衣裳,恰逢雨后,石头上布满了青苔,一个没注意脚滑掉进了河里。
好在王秀香及时抓住了宋志永脚踝,把人给拽了起来,坏就坏在那时候天气太冷,回去后,宋志永烧了一晚上。
一家人守着他,醒来之后,人倒是没什么大碍,就是伤着了喉咙,好长一段时间都发不出声。
这之后大半年过去,他的嗓子好了些,但又没好全,也或许是太久没说话的缘故,就落下了口吃这个小毛病。
在家里人看来,这也是幸运至极了。毕竟高烧过后,丢了命或是成痴儿的也不少。
“还有更厉害的,哥,你想不想见识一下。”
宋晓月目光停留在树下那一坨热乎的牛粪上,不怀好意地笑了。
(http://www.qiushuxsw.com/book/jTjjKl.html)
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:http://www.qiushuxsw.com。求书网手机版阅读网址:http://www.qiushuxsw.com